社保缴费新政实施首日 宁波为8.3万家企业减免3.1亿元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娜 通讯员 永轩
“根据最新政策,阶段性免征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并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今天上午,浙江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公司负责人张频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
“外企德科”是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要提供劳务派遣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拥有员工6506人。
疫情发生以来,很多外地员工无法顺利返工,造成企业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公司的资金流一下子捉襟见肘。
“2月份,我们已经办理了社保费缓缴1500余万元,今天又为我们带来近900万元的社保费减免,企业资金流活了起来。”张频说。
为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全力支持复工复产,近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市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今天是社保费减免新政落地首日,外企德科也由此成为新政实施后第一时间“尝鲜”的企业。
据了解,缴费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对减免后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一下确认即可直接享受社保费阶段性减免。
截至今天(3月10日)下午五时,我市税务部门已为8.3万家企业减免各项社保费款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