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2026年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就60个经济体未能实施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措施作出调查认定,并提出对相关经济体加征10%至12.5%额外关税的拟议措施。该措施最快将于7月落地,覆盖占美国进出口贸易总量约99.4%的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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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拟议的额外关税为全品类征收,并将与此前已生效的301关税叠加。具体方案分为两档:

加征12.5%关税:适用于被认定为“未实施且未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措施”的46个经济体,包括中国(含香港地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巴西、澳大利亚等主要贸易伙伴。

加征10%关税:适用于被认定为“已实施禁令但未有效执行”、已实施部分管制措施,或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承诺执行相关措施的14个经济体,包括加拿大、欧盟、墨西哥、英国、中国台湾地区等。

同时,公告列出豁免清单,特定产品可免于此轮加征,主要包括:部分农产品、药品疫苗、航空器零件、电子元器件、贵金属,以及依第232条款征税的钢铝制品、符合美墨加协定的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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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方可于6月22日前提交听证会请求及证言摘要,7月6日前提交书面意见。公开听证会定于7月7日起举行,听证会结束后5天内可提交反驳意见。

此次调查始于3月12日,USTR以同样理由对60个经济体发起301调查。6月2日的公告系该调查的认定结果及拟议措施。

6月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中方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关税战、贸易战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经贸问题应该在平等、尊重、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解决。

中国工商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工商界认为,美方以“未建立和有效执行强迫劳动进口禁令”为由发起301调查并拟采取关税措施,本质上是将美国国内标准和单边规则外溢适用于其他经济体,缺乏国际法依据,背离多边贸易体制规则。美方关于相关措施削弱消除强迫劳动目标、扭曲市场竞争等结论,缺乏充分事实支撑。有关措施以关税手段进行政策施压,具有明显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色彩,差异化税率安排明显违反非歧视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业内分析认为,若该关税方案最终落地,全球机电、轻工、纺织、化工等大宗出口品类的贸易成本将显著抬升,不仅中国对美出口企业面临压力,欧盟、日韩、东南亚等经济体也将遭受连带冲击。美方此举将进一步冲击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加剧产业链供应链的碎片化风险。    来源:金蜘蛛紧固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