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

政策内容

条款一:

       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3511”产业及特色块状产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市级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政策解读

   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对企业实施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市级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列入市级示范计划的按其设备(技术、软件)实际投入的20%、最高3000万元给予补助。未列入市级示范计划的项目,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在项目竣工投产的下一年度起连续2年内,企业上缴市级增值税、所得税新增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

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来源:宁波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