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7年度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截止日,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为避免因疏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出口企业尽快对2017年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数据进行梳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外贸企业要抓紧:催促供应商开具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以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退税依据,发票认证或勾选后,一般有2个月的时间才能取得稽核比对信息,因此要尽快开具进货发票进行认证或确认,以免造成信息不齐影响退税申报。


二、出口企业要注意:尽快收集出口退税纸质凭证

2017年度的出口业务最晚在2018年4月增值税税纳税申报期前申报退税,逾期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出现无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等情况无法完成预审报的,必须在4月增值税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无相关电子信息的备案,备案后等电子信息齐全了再申报退税。

实行无纸化退税的企业虽不再需要向税务局递交退税纸质资料,但必须把纸质凭证收集齐全,按要求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注意!税务机关简化了退税申报,但出口企业千万不要无视无纸化退税,务必收集退税纸质凭证。若查实没有退税纸质单证,已退税款会被收回哦!


三、出口企业要重视:收齐单证备案

申报退税后15日内,要将采购合同(外贸企业采购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运输单据、出口货物装货单等按申报退税的顺序填写单证备案目录并留存企业备查。如果已经申报退税的但还没有收齐以上单据做单证备案的,一定要及时收齐,对于还没有做单证备案的,一定要补备案。没有做备案的不得享受退税、适用免税政策。


 

      1、出口退(免)税申报:2017年度出口的货物劳务,出口企业应于2018年4月18日前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2、出口免税申报:对于逾期未申报退税等原因,应确保在2018年5月15日前做免税申报。

3、出口征税申报:出口货物符合免税条件且未在5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申报免税,就要在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申报视同内销征税。

4、延期申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的(如下),应于2018年4月18日前办理延期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以延期申报。

(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能收汇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30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申报退(免)税出口货物的,须在2018年4月18日截止前收汇。

注意:如果出现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30号附件3所列的9类确实无法收汇的情况(如下),需要在2018年4月18日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以视同收汇。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原因代码:01;

(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2;

(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3;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

(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

(7)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原因代码:07;

(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

 (9)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

6、委托出口证明:2017年度委托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于2018年3月15前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7、代理出口货物证明:2017年受托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应于2018年4月15日前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8、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2017年度在海关办结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出口企业应于2018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9、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2017年度在海关办结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手续的,出口企业应于2018年4月20日前办理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来源:宁波国税